各单位:
上海市第十一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启动,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与个人请于12月26日(下周四)之前把成果主件1份上交到教师进修学院教科中心许强老师处。
成果要求说明:
1. 成果获得的时间为2010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 成果申报资格:①已经结题的市教委科研处立项的课题成果。
②在青浦区第十四届教科研成果评选中获一等奖的成果。
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成果。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科中心教科室 201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