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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语用〔2021〕4号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语用〔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乡村振兴局、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乡村振兴局、语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研究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 2021年12月23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基础支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升普及程度和质量,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部署,坚持以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实现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推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基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系统谋划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准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重点关注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人群,一地一策、一类一策,专项推动、重点突破。 ——尊重规律、协同创新。遵循语言文字工作规律,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拓展工作路径,创新工作手段。 (三)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经过五年努力,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全面提升。 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基础较薄弱的民族地区普通话普及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6—10个百分点,接近或达到80%的基本普及目标。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彰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不断增强,社会用语用字更加规范,网络语言环境持续向好,语言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准确分析、明确定位,坚持目标方法效果统一,实施三大行动。聚焦民族地区,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集中力量开展推普攻坚行动;聚焦农村地区,巩固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聚焦普通话普及率已达到85%的省份和基础较好的城市地区,以更全面更充分普及为目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行动。 (一)民族地区推普攻坚行动 1.推进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实施“童语同音”计划,为学前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语言基础。巩固全面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育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保育人员普通话专项培训,完成国家级示范培训4万人次,省、市、县培训同步开展,做到应培尽培。教师坚持使用普通话与幼儿交流,鼓励幼儿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大胆说普通话,营造用普通话日常交流的环境。总结“百园千师万家”项目试点经验,广泛开展园对园、师对师、家对家结对帮扶和“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学讲普通话活动。支持继续在四川省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项目。 2.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严格落实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计划,通过脱产培训、送培送教、远程自学等方式,对未达标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将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 3.加大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力度。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普通话”教育培训,灵活合理设计内容和方式。鼓励研发口袋书、资源包、实用培训教材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效能。因地制宜,积极推动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培训项目。 4.增强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基层干部要带头学、说普通话,切实发挥表率作用。采取多种举措,通过专项培训、集中学习、“一对一”互帮互学等方式,普遍提升基层干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工作的能力。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的法定要求。 (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1.服务乡村教育振兴。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五育”融合发展,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加强乡村中小学经典诗文教育、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推广开设诵读、书法、篆刻等语言文化“第二课堂”,丰富乡村校园文化,助力把乡村中小学校打造为乡村文化中心。推动师生在校园内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生活交流,营造良好的普通话学习环境。选树一批乡村书香校园,推介乡村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典型案例和经验。 2.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经典文化乡村行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整理乡规民约、地方戏曲、俗语民谣等乡村优秀语言文化资源,创造性开发文学、书画、歌舞、戏剧等文艺作品,通过诵、写、演、唱等形式创新演绎。引导乡村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结合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一批以诗词、书法、楹联等语言文化内容为主的特色乡村和品牌项目,提升乡村语言文化品位。 3.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依托田园风光、村落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旅游等特色资源,注入语言文化内涵,积极探索语言文字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特色模式。聚焦农村电子商务、农业手工业、旅游康养、文化创意等产业,发挥语言文化在创新设计产品包装、宣传广告、景观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升产业、产品附加值。开展语言志愿服务,帮助乡村招商引资、品牌打造、产销对接。树立一批语言文化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典型。 4.提高乡村人才语言文化素养。培育乡村语言文化宣传骨干。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乡村文化大院等平台,支持采取固定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形式,为农村电商人员、旅游服务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妇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等,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服务。 5.助力乡村治理体制建设。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普通话沟通能力为切入点、突破口,做到培训一人带动一村,进一步提升乡村整体普通话普及程度和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考察考核农村基层干部时,注重了解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对尚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行动 1.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发挥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加大教学质量支撑力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各环节和评估评价体系,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师范生和教师“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和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将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容,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实施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升计划,支持高校加强语言文字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 2.提升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地名用字、拼写和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的用语用字管理。加强网络语言监管与引导,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集聚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全民诵读、语言文化讲堂和研修研学等活动,增强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打造中华经典诵写讲特色乡镇、社区、学校、军营等,展示基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典型经验和风采。 3.提升语言文字科技赋能水平。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语言智能技术研究,着力在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写作、机器翻译、机器评测等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充分利用智能语音、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效能。升级普通话水平智能评测技术,完善测试管理系统。面向国家信息化发展和社会应用需求,分类整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资源,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平台、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加强语言知识库、语料库和资源平台建设。 4.提升语言服务国家和社会能力。建设300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鼓励建设省级基地,提供语言文字咨政、培训等服务。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机制作用,支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开展大学生推普志愿服务活动,组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语言服务团。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外籍人员等,提供社会生活、智能产品使用等语言服务。为重大赛事、展览、会议、活动等提供高质量语言服务保障。加强应急语言服务。支持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语言文化交流,为港澳地区普通话学习提供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牵头抓总,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度。国家语委有关委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实施本方案。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资金保障,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本地区工作督促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集中式与常态化宣传并举,提升宣传时度效。用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融媒体手段,制作推普短视频、微课、公益广告、文创产品等,加强语言文化品牌项目、优秀案例、特色乡村宣传展示,对推普用普学普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充分挖掘、提炼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推普氛围。 (三)推进法制建设。积极推动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导地方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落实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健全普通话测试管理制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法规。 (四)强化评估监测。要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乡村振兴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重点开展党政机关、互联网等新媒体、“窗口”行业等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监测,定期发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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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本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推进学校使用语言文字的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向全校师生员工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二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三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每学年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学年结束做好总结。积极派出人员参加上级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培训,并有计划地组织教职工普通话培训和语言文字的竞赛活动。四学校将普通话测试合格作为聘用、录用教师条件之一,实行教职工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五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将有关要求纳入校规、教学管理、教学规定、教职工的评优、评职、晋级、教师业务考核及学生评优制度。1. 教职员工考核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2. 教职工评选先进的制度中有对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要求;3. 教学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要求;4. 学生常规管理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5. 学生评优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规定。六重视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周活动,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和校园宣传阵地,努力营造“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爱祖国语言”的良好氛围。发挥校园广播、校园橱窗、学校公众号的作用,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校园内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栏,教学楼、走廊等处设立语言文字工作的标语牌、宣传牌,班级黑板报定期开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文字宣传角,学生推普员完成学期“每日一拼”和“啄木鸟”语言文字纠错工作,各处室设立推普负责人,认真督促教职员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七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以及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学校公众号、工作群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拼音、英语书写规范。八将普通话作为校内用语。会议发言、课堂教学、学生问答等,均使用普通话。认真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做到活动前安排计划,活动中积累资料,活动结束后写好总结。九开展语言文字相关活动,如:春天诗会、演讲比赛、话剧表演、主题班会等,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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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师培训制度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师培训制度为做好学校师生语言文字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力争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二学校每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三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语言文字方面的比赛,比赛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四学校领导干部及教师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要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交际测试的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六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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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除英语教学外,教师的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时使用普通话。二课堂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规范用字的教育,发现学生书写和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四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时间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组织的语言文字方面的各项活动,发挥教师、学生的辐射作用。六积极组织学生、教师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七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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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一、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一、语文课、写字课、说话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二、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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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0〕3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3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仍不平衡不充分,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还不适应信息化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发展需求,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为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加强语言文字法治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构建和谐健康语言生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政治、社会、文化、育人和对外交流功能,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能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人民群众学习使用语言文字和提升科学文化素质的需求。——坚持推广普及、提高质量。坚定不移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增强国民语言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坚持遵循规律、分类指导。准确把握我国语言国情,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牢固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树立科学语言文字观,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妥善处理好各类语言文字关系,构建和谐健康语言生活。——坚持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载体作用,深入挖掘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处理好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适应现代化建设需求的关系。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多方合力。(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通话在全国普及率达到85%,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弘扬,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语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更全面、更充分,普通话在民族地区、农村地区的普及率显著提高,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实现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四)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聚焦重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继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大幅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农村普通话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常态化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开展全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和质量监测。建设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五)坚持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阵地。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建立完善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监测和评价标准。大力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加强教材建设,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落实。建设书香校园,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和语文素养。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学位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六)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民族地区中小学推行三科统编教材并达到全覆盖,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严把教师准入关,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至少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加强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学前学会普通话。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七)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提高教师、基层干部等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开发普通话学习资源。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测评体系。开展国民语言教育,提升国民语言文化素养,提高国民语言能力。三、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八)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力度,强化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对新词新语、字母词、外语词等的监测研究和规范引导。加强语言文明教育,强化对互联网等各类新媒体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加强地名用字、拼写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语言文字规范体系和标准体系。建立国际中文教育相关标准体系。做好规范标准的发布实施、推广宣传、咨询服务和评测认证工作。(九)推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发挥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在国家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处理能力,推进语言文字的融媒体应用。大力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人工智能环境下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问题研究和原创技术研发,加强语言技术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好全球中文学习平台,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和信息服务资源。(十)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支持语言文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学科交叉,完善相关学科体系建设。加强语言文字科研基地、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布局,提高研究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智库建设。提升科研工作管理水平,加强语言文字科研成果转化。四、切实增强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十一)研究制定国家语言发展规划。加强国家语言发展规划,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民族语文教育、语言资源保护利用、外语教育、国际中文教育、语言人才培养等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完善高校多语种外语教育规划和语种结构,培养和储备复合型语言人才。加强语言产业规划研究。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发展语言智能、语言教育、语言翻译、语言创意等语言产业。(十二)提高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围绕国家需求,探索创新服务国家战略的语言文字政策和举措。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语言服务。定期开展语言专项调查,为制定国家战略规划提供支撑。开展语言生活状况监测。加强国家应急语言服务。(十三)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语言需求。建立语言服务机制,建设国家语言志愿服务队伍。提升城乡社区语言服务能力,提高少数民族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语言文化服务质量。编制发布国内外语言政策和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加快手语和盲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加强手语、盲文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听力、视力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语言文字服务。为来华旅游、留学、工作、居住人员提供语言服务。五、积极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十四)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加强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研究阐释、教育传承、资源建设及创新传播。推动社会各界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加强中小学经典诗文教育、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以甲骨文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发挥古文字在中华文明传承发展中的作用。推进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培养更多学贯中西、融通中外的语言文化学者。加强中国当代学术和文化的外译工作,提高用外语传播中华文化的能力。(十五)深化与港澳台地区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和服务港澳地区开展普通话教育,合作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港澳地区普通话应用水平。加大与港澳台地区青少年语言文化交流力度,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展演、语言文化研修等活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科技术语、中文信息技术、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台湾地区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十六)保护开发语言资源。大力推进语言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科学保护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强民族文字教材管理,提升民族语文教学质量。建设完善国家语言资源数据库,促进语言资源的开放共享。建设网络中国语言文字博物馆。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打造语言文化资源展示平台等标志性成果。六、大力提升中文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十七)加强国际中文教育和服务。加强国际中文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海外中文教师来华攻读中文国际教育相关硕士博士学位。构建全球普通话水平测试体系。完善国际中文教育考试标准。加强中文在海外华文学校的推广应用,加强海外华文教师培训。大力提升中文在学术领域的影响力,提倡科研成果中文首发。推动提高中文在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的使用地位和使用比例。促进汉语拼音的国际应用。(十八)拓展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双边和多边语言政策和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中华经典诵读海外传播,打造交流品牌。建立与重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政策、规划交流机制。推动将语言文字交流合作纳入政府间人文交流机制、“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建设工程。七、加强组织保障(十九)加强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切实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足配齐工作人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科技等手段,履行政府依法监管语言文字应用和提供语言文字公共服务的职责,加快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省级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国家语委报告。强化县乡两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职能。(二十)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国家语委统筹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语言文字)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队伍建设、行业规范、监督检查等范围。健全国家语委委员会议、咨询委员会等议事机制。创新社会参与语言文字事业机制。探索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经费投入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支持语言文字事业。(二十一)夯实语言文字工作法治基础。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完善语言文字法律制度,制定相关配套规章。依法加强管理,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机关的公务用语用字,作为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基本用语用字。指导地方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相关行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推动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法检查。健全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协调机制。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和普法教育内容。(二十二)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语言文字系统干部队伍培养培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和水平。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培训。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建设高质量语言文字科研人才队伍。健全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表彰奖励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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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