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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高级中学第八届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发布时间:2010-03-10 12:44:29   发布人: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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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

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2、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代表大会选举青浦高级中学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由学校党支部领导,学校第七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3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按照青浦区教育局工会部署,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按1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8名,差额1名。
4
、工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校各工会小组推荐,经学校支委会讨论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5
出席选举会议的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时,参加选举会议的第八届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方可进行。
 6
、选举的选票为青浦高级中学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
 7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每张选票上所选举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为废票。

8、画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原珠笔。符号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9
、工会委员候选人选举时必须达到超过同意票数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票数相等,以不同意票数少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名额暂作空缺。
 10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由第七届工会委员会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由第七届工会委员会提交大会通过。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发票、收票、唱票、计票工作。工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11
、大会选举时,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其他会员依次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12
、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分别向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结果由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宣布。
13
、本选举办法,经各工会小组充分讨论征求意见,在学校网站公开栏公示三天,报上级教育工会备案后,由大会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后生效。

青浦高级中学工会

201038

我校顺利完成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青浦高级中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选举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