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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课题申请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04-10-12 07:02:09   发布人:管理员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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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浦高级中学教科研室
    一、青浦高级中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采用自选题和指南课题申报两个途径来确定。
    二、各类课题的申报首先由学校教科研室受理。
    三、对自选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两人以上集体研究课题,每年可申报一项自选课题;个人每年可申报二项自选课题。一般在每年3月和9月受理。
    四、课题研究内客应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研究的类型有: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科学经验总结、文献情报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
    五、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必须是本校人员。在同一时间内,课题负责人不得承担两项以上区、市、国家级课题。
    六、凡自选课题均须由校教科研室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成为校级课题。如有可能可继续申报区、市和国家级课题。申报材料应有研究人员的开题报告(一式两份)和校教科研室的论证报告两部分组成。
机 构 和 职 能 教育科研联络员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