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高级中学教科研室 一、经费来源 。我校教科研经费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上海市教委教科研专项基金、上海市教育奖励基金会教科研专项基金、上海市教委教学研究室教科研专项基金、青浦区教育奖励基金会教科研专项基金、青浦高级中学行政开支按不低于1.5%开列的教科研经费等。 二、经费使用原则 1、 所有的教科研项目必须在教科研室备案。在履行一定的手续、明确职责及经费来源和数目后,方可开展研究,支付必需的科研经费。 2、凡已立项的课题经费,都必须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移作他用。根据项目经费来源的不同渠道、各自按拨款单位下达的经费使用有关规定执行。 3、科研项目分市、区、校三级管理。市级课题研究经费由市级有关单位拨付,由市、区、校三级共同管理。凡经费直接到校的,经审定、批准、签定合同后,由教科研室向课题组下达科研项目总经费,并发给总经费使用手册。课题组由专人负责控制金额,并妥善保管总经费使用手册。区级课题研究经费由区级有 关单位拨付,由区、校共同管理。凡经费直接到校的,经审定、批准、签定合同后,由教科研室向课题组下达科研项目总经费,并发给总经费使用手册。课题组由专人负责控制金额,并妥善保管总经费使用手册。校级及个人级课题的研究经费,由学校教科研经费开支, 经审定、批准、签定合同后,由教科研室向课题组下达科研项目总经费,并发给总经费使用手册。课题组由专人负责控制金额,并妥善保管总经费使用手册。 三、经费管理办法 1、 项目经费核对后,巾教科研宝对项目统一编号,发给经费使用手册,并由财务室建立帐卡,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的帐单送教科研室,以便加强对教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 2、 经费使用手册应由课题组专人保管。到财务室报销,仓库领取器材、实验室领取药品,都必须携带经费使用手册。每项费用均须在经费使用手册的“摘要”栏内填写好所开支的内容,并由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支付。 3、 项目的各项开支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室才能予以报销。有关部门同意后,才能领取器材和药品。与该课题无关的任何人无权使用专项课题的专项费用。与教科研项目有关的共用仪器设备,如必须购买,应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经项目负责入同意后,方能动用项目经费。财务室有权拒付不符合使用规定和手续的支付。 |